信件内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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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习期将近,目前美术与艺术学院对于21级毕业生的实习工作安排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,具体如下:
1. 通知不到位,动员无安排。目前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以美术学专业为例,对于实习工作的通知仅有一张实习时间分配的图(见附件:图1),通知于2024年10月29日,而对于实习工作的具体安排,诸如人员分配、地点分配、实习要求、实习注意事项等等都没有通知,仅有时间分配通知。而通知中所提及的【2024年10月28日-2024年11月3日在学校进行实习动员、实习培训。】,实际上实习动员并未落实。学生对于实习的事项所知的仅有时间安排——然而该时间安排落实情况目前存疑。
2. 强制学生实习、拒绝自主实习。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》(教高函〔2019〕12号)(后文简称《意见》),意见中第二章第四点指出:“根据专业特点,毕业实习、顶岗实习可以允许学生自行选择单位分散实习”。在该学院具体通知不到位、实习安排与管理缺失的情况下,学生只能询问老师,然而所得到的答复皆为“统一实习”或“不准自主实习”,这显然有违《意见》精神。同时不顾学生各自的职业倾向、职业能力与职业规划,进行统一安排,缩小了人才的成长空间。
本人愿承诺上述信息描述真实,希望学校与学院予以重视。本人诉求如下:
1. 允许自主实习。应当开放自主实习通道,对于有需要的同学开展自主实习审批工作,
2. 落实实习宣传。对当前21级毕业生的实习工作安排予以详细通知,使学生清楚实习管理工作的各项事务与各个要点。
3. 树立正确实习观念。对学生应当树立正确观念,拒绝形式主义、弄虚作假,认识到实习的重要性;对教师应当注意作风,避免用毕业证与学位证来卡压学生,同时避免吃拿卡要等情况出现。
无意针对具体单位与具体个人,出于保护个人隐私的必要,个人信息已匿去。望各领导关注本建议中所提及的问题及诉求,而非其他。
再次重申:本人愿承诺上述信息描述真实,本建议中所提及内容只需简单核查便可知晓真伪。 |